公积金混合贷款审批流程(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贷款审核流程是什么

现在我们在买房的时候,通常会用公积金贷款,因为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比商业贷款低很多。但有些人会觉得公积金贷款的流程很麻烦,不愿意去办,事实上公积金贷款审核流程并不麻烦。下面就让小编给大家来讲一讲。

一、公积金贷款审批流程

1、提交相关材料。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去办理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如果要选择担保中心提供担保的,就要提供担保相关的材料。

2、审核通知单。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借款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开具担保申请审核通知单、借款合同等相关资料。然后我们需要将资料交给担保中心。

3、审批。对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如果符合审核条件的,就会开担保申请审批意见书。

4、最后我们拿着相关材料去缴费,并把材料送给公积金中心,与公积金中心签署借款合同。

二、公积金贷款需要审批多久?

1、贷款申请表一般都是当天完成的。

2、银行进行贷款前的审查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复审,一般完场要两天。

3、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贷款进行审核,这个通常只需要一天就能办好。

4、审核通过后,贷款的银行要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这个办好的话一般要两天。

5、贷款银行将借款人资料送到住房公积金,一般要两天。

6、市住房公积金对贷款进行审批,一般完成需要三个工作日。

7、借款人到贷款银行办理划款手续,这个只要一天就能完成。

总之公积金贷款审批,一般需要18到19个工作日。

以上就是公积金贷款审核流程的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内容的朋友,可以多多关注齐家网。

买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流程是什么

1、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借款人申请组合贷款,首先应向商业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材料。

2、商业银行凭借款人的相关材料向公积金受托银行提出借款人公积金贷款申请。

3、公积金受托银行审核材料。公积金受托银行对商业银行所提交的借款人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若审核通过,将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承诺贷款的可贷额度以及贷款期限等,并向商业银行通知。

4、商业银行审核证明材料.商业银行对借款人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以书面形式向借款人承诺商业性贷款的可贷额度及贷款期限等。

5、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借款人与银行签订个人住房贷款合同,贷款银行方面则将贷款金额通过转账的方式,于贷款合同所约定的时间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所开立的账户。

组合贷款的优缺点

优点:节省利息

通过计算可以看出,组合贷款最大的优势就是为购房人节省利息。

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贷款100万元,贷款20年。商业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以5.40%计算,纯商业贷款的月供为6,822.52元,组合贷款公积金贷款60万元,商业贷款40万元,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以3.50%计算,则月供为6,208.76元,每个月比商业贷款减少613.76元。

使用商业贷款的总利息为542,250.00元,组合贷款的总利息为427,775.00元,两者之间的差额为114475.00元,用组合贷款可以节省自己的购房利息。

缺点:贷款银行制约性大、办理时间长、费用高

尽管组合贷款比商业贷款更加省钱,但是办理的劣势也较为明显。

首先是办理的银行必须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使得购房人在选择银行、贷款产品以及还款方式上存在一定程度的制约。

其次,组合贷款的办理时间较长。因为组合贷同时涉及到公积金与商业两种贷款,所以需要进行两遍审核程序,而商业贷款部分需要抵押登记后银行见他项权利证才能放款,这也使得组合贷在办理流程上比纯商贷与纯公积金时间更长,造成很多业主对这种贷款方式的接受程度低。

第三,在贷款办理的费用方面,由于组合贷款需要分开收取公积金与商业贷款的服务费,所以和商业贷款相比,借款人在办理组合贷时可能会增加费用支出。

公积金商贷组合贷款全部流程多长时间

一般是25到30个工作日左右。

组合贷款流程: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的程序可分五步:

第一步:到贷款银行提出借款申请

借款人持购房合同和开发商售房许可证复印件、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储蓄磁卡、印章到各区县的建行房地产信贷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须携带结婚证或其他夫妻关系证明),填写“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申请书”。

第二步:银行审核

贷款银行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

第三步:到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银行审核借款人的申请后,借款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组合贷款

第四步: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天津市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

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天津市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第五步: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

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第六步:签订还款协议和划款

采用储蓄卡代扣方式还款的,借款人到建行储蓄网点办理还款代扣储蓄卡,并与贷款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委托单位代扣还款的,单位与贷款银行签订协议。

第七步:银行划款

借款人按与贷款银行约定的时间到贷款银行办理领款手续,贷款银行将款项划入售房单位;用于修、建房的贷款,借款人按借款合同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