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什么证明
法律主观:
一般情况下,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只有2成,而商业贷款的首付至少3成,所以公积金贷款会更容易。一、公积金异地贷款所需要的资料1、缴存地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2、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契税完税证明》(如果《契税完税证明》没有房屋总价,须同时留存《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商品房销售预收款专用票据》《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3、借款人、配偶户口及身份证明;4、借款人与配偶不在同一户口的,需提供结婚证明;5、购房地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二、公积金异地贷款办理流程1、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2、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4、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5、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三、职工公积金贷款后辞职了怎么办职工辞职后,公积金可能会停缴,停缴之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收回贷款并承担罚息。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除国家规定政策调整外,必须按贷款时确定的缴存额继续缴存,不得停缴或降低缴存额。公积金停缴之后就会逾期,联系逾期6次以上未足额缴存或降低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相关委托银行有权提前收回已办理的贷款,或按照商业住房贷款利率加收罚息。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除国家规定政策调整和退休外,必须按贷款时确定的缴存额继续缴存,不得停缴或降低缴存额。如因调动、重新就业等原因,新单位未缴存公积金或本人从事个体、自由职业的,要以个人开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还贷。希望上文的的内容会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6、租房自住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北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7、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的; 8、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9、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10、在职期间判处死刑、判处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刑期期满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 11、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符合本办法》第四条 1、5、6、7、8情形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配偶可以同时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异地公积金使用证明怎么开
异地公积金使用证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开具:
1、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然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2、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一般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开通微信公众号,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进入个人中心,查询并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3、通过支付宝查询,进入支付宝市民中心,选择公积金,然后选择公积金缴存证明,进入页面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可在公积金网站上下载并填写;
3、开户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用于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4、公司开具的工资流水或离职证明(申请购房或建房除外);
5、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装修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申请购房、建房或大修除外);
6、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建房或大修的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申请购房、建房或大修除外)。
综上所述,以上准备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申请提取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请在办理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异地公积金贷款缴存证明怎么开
异地公积金贷款缴存证明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开具:
1、登录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网上办事大厅,选择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然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2、通过微信公众号查询,一般公积金管理中心都会开通微信公众号,可以关注微信公众号,进入个人中心,查询并开具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3、通过支付宝查询,进入支付宝市民中心,选择公积金,然后选择公积金缴存证明,进入页面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即可。
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积金提取申请表,可在公积金网站上下载并填写;
3、开户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用于将提取的公积金转入个人银行账户;
4、公司开具的工资流水或离职证明(申请购房或建房除外);
5、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装修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申请购房、建房或大修除外);
6、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建房或大修的批准文件等相关证明文件(申请购房、建房或大修除外)。
综上所述,以上准备材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申请提取事项的不同而有所差异,请在办理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